2019-05-23 18:39:57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2019年5月26日(星期日) |
素描 | 08:30——11:30 |
速写 | 11:40——12:10 |
色彩 | 14:30——17:30 |
应 试 者 须 知 | |
一、考生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于考试开考前30分钟(上午08:00/下午14:00)到达指定试室签到参加考试;开考后30分钟(即上午09:00/下午15:00)未按时签到的,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不准将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以及书籍、报刊、纸张、笔记本、图片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带至试室座位,上述物品须按要求放置到试室指定位置(通讯工具必须关机)。美术考生请自备画架、绘画工具(素描科目只限使用铅笔、炭笔和碳条等;色彩科目只限使用水彩或水粉)。画纸和画板由考试组织方提供。开考后不得互借文具,美术考生不得使用定画液。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考试时间内不得在考场内使用通信工具与外界联系;考生本人考试结束后请尽快离开考场,以免影响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不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干扰考务人员履行职责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取消考试资格等处分。 四、在考试的各个相关环节,不能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及任何家庭和社会背景等信息,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通知公告。 温馨提示:由于部分岗位考试人数较多,考生候考时间较长,可自备食物和水。为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线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