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0 09:31:27
粤教学会[2018]1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学会、相关单位和各小课题组:
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课题的有效性、科学性,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于教育教学实践的作用,展示教师教育教学小课题研究成果,提升教师学科素养和教学研究能力,促进小课题向研究深度发展。经研究,我会决定征集和评选广东教育学会第四届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成果类别和评选奖项
(一)小课题研究成果
成果形式:小课题结题报告+论文
参评对象:
经广东教育学会立项并结题的小课题
上报要求:
1.每项小课题研究成果word文档写上“负责人姓名+单位+广东教育学会第四届小课题研究成果”电子版和纸质稿一式1份,结题报告+论文总字数不超过10000字。
2.所有资料装订成1册,装订次序如下:成果参评表、成果(结题报告+论文)、课题原申报书(打印件,无需盖章)、课题批准立项书(复印件)、结题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所有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属单位盖章确认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3.版面大小为A4,课题成果一级标题为小2号字黑体,二级标题为3号字黑体,正文为小4号字宋体。
4.我会2017年度结题(含6月、12月结题)的小课题组无需另行上交材料,如有补充成果材料请与小课题办公室联系。2016年度(含2016年度)以前结题,未在我会首届、二届、三届小课题成果获奖的小课题,可以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本次评选。
(二)小课题研究先进集体
参评对象:中小学(含中职、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上报要求:
1.学校领导重视小课题研究工作,将小课题研究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学校领导能带头开展小课题研究工作,承担小课题研究项目。
2.教育科研制度完备。有对教师开展小课题的具体要求;有小课题研究工作的学年、学期总结和考核、检查制度;有小课题申报、评审、成果奖励等较为完备的教育科研规章制度。
3.教育科研管理规范。小课题申报、论证、立项、指导、结题和成果奖励、推广工作能按照制度规范管理,运转有序,科研档案完整。
4.教育科研投入有保障。小课题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必备的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有固定的科研经费。
5.教育科研工作成效明显、气氛浓厚。单位承担我会2017年度小课题10项以上;重视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大多数教师参与小课题研究,积极撰写论文并定期进行交流,有获奖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推广科研成果取得一定成效,在区域范围内起到示范性的作用。
二、参评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小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资格审定,择优推荐。
2.参评成果必须是原创研究成果, 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出处。如有抄袭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三、表彰形式
对通过评审的小课题优秀研究成果和先进集体,由我会2018年4月上旬召开第四届小课题研究成果交流会,统一颁发一、二、三等奖和先进集体证书。
四、成果推广
1.在成果交流会上,将邀请小课题研究成果突出的获奖代表在会上交流经验。
2.择优推荐在《广东教学》、《中学课程辅导》教师教育版和其他具ISSN、CN和邮发代号的报刊上发表。
3.特别优秀的成果可推荐出版社出版专著。
五、报送办法
各小课题研究成果的申报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需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直接申报。申报材料在2018年3月10日前寄至:510440,广州市白云区永泰新村致和街7巷22号C栋202室广东教育学会小课题项目办公室伍老师收。联系电话:020-31239506,18929550695,信封注明“小课题研究成果”,小课题研究成果及先进集体申报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ktyj@qq.com。相关电子表格可以在广东教育学会网www.gdjyxh.org.cn或广东教育学会小课题项目办公室网站gdxktbgs.org下载。
广东教育学会
2018年1月2日